运输与物流
装卸时间 (Laytime)
合同约定的租船人或买方可免费使用船舶装货或卸货的时间。通常以每日装卸率表示,如“每天5,000公吨 SHINC”(包括周日和节假日)或“SHEX”(不包括)。在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(NOR) 并经过约定的等待时间后起算。超过则支付滞期费;提前完成且合同有约定时可获速遣费。
相关术语
滞期费与滞箱费
在散货运输中,滞期费是超过装卸时间后租船人按天向船东支付的赔偿(如每天15,000美元)。在集装箱运输中,重箱在码头堆存超过免费期时船公司收取滞箱/堆存费 (demurrage),集装箱提离码头(在买方仓库)超过免费期未还时收取超期使用费 (detention)。清关延误会迅速推高这些费用,因此谈运价时应明确免费天数。
租船合同 (C/P) C/P
船东与租船人之间约定船舶使用的合同。程租(航次租船)是按吨计收运费、在指定港口之间运输特定货物;期租(定期租船)是按日租金租用船舶一段时间;光船租赁是不配船员的出租。常用标准格式有 GENCON、NYPE 和 ASBATANKVOY。散货买卖合同中的装卸率和滞期条款应与租船合同“背靠背”一致。
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(NOR)
船长或代理人书面通知租船人或买方:船舶已抵达约定港口,且在各方面(舱室清洁、手续已办妥)均已准备好装货或卸货。有效的 NOR 是装卸时间起算的前提。船舶实际未准备就绪时递交的 NOR 可能无效,并会改变滞期费计算,因此应与验舱报告一并存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