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贸易术语与贸易合同
DDP
完税后交货 (Delivered Duty Paid)
卖方义务最大的术语:货物在买方国家交付,已办妥进口清关并缴纳关税和进口税,可供卸载。若卖方在进口国没有税务登记或授权代表则很难执行,还可能产生无法抵扣的进口增值税等成本。因此原材料贸易通常更倾向使用 DAP,由买方办理进口清关。
相关术语
目的地交货 (Delivered at Place) DAP
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仍置于到达运输工具上、可供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,并承担此前的全部费用和风险。卸货、进口清关、关税及增值税由买方负担。常用于汽运送货销售;合同应约定若进口手续造成延误,等待费用由谁承担。
进口关税
按商品的 HS 编码和原产国,以完税价格为基础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。通常为从价税(按价值百分比),有时为从量税(如每吨若干欧元)。税率会因世贸组织最惠国税率、自贸协定(零税率或优惠税率)、加征关税或反倾销措施而不同。在计算到岸成本时,关税按含运费和保险费的 CIF 价计征,然后计入增值税税基。
增值税(进出口环节) VAT / KDV
对消费征收的税。多数国家出口适用零税率,出口商可申请退还进项税。进口时增值税由海关按完税价格加关税和其他税费计征,已登记的进口商通常可作进项抵扣,因此主要影响现金流。欧盟内部登记企业之间的交易适用反向征收机制。各国标准税率差异较大(中国13%,土耳其20%),部分原材料适用低税率。
报关行(报关代理)
代表进出口商办理报关的持证专业机构,申报商品归类(HS 编码)、完税价格和原产地,计算税费并与海关沟通。在许多国家,报关企业须经海关备案或许可,并与委托人共同对申报的准确性负责。好的报关行可以通过加工贸易、保税仓库、优惠原产地和反倾销筹划等方式帮助节省成本。